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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甘肃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试行)》印发实施

日期: 2022年03月23日|来源: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及全省乡村规划推进会精神,由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北师范大学城市规划与旅游景观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甘肃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于3月18日由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乡村振兴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导则》的发布为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是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甘肃的核心引导,将在规范我省村容村貌提升、弘扬传统文化、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杜绝千村一面,防止大拆大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自2021年9月接到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编制《导则》任务以来,规划设计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挥省内规划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优势,由总经理、总建筑师王春好,副总经理、总规划师张岭峻领衔,规划设计一分院牵头,规划设计二、三、四分院、城市设计分院、市政设计分院等多部门联合,集中骨干力量,组成了编制团队,通过对全省各地区村庄的传统遗存和建设现状广泛走访和深入研究,结合地理气候、历史文化、民族民俗、生产方式等差异,在认真总结全省乡村建设示范行动500 个省级示范村和60个试点村规划成果的基础上,高质量编制完成了站位高、指导性强、符合省情实际的《甘肃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试行)》。这也是规划设计院继2021年3月承担《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之后,再次承担省级规划导则编制工作。

《导则》成果分为提升指引和示例图集两部分。提升指引部分以文字形式明确了甘肃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的要求和内容,包括总则、农宅院落、公共空间、道路街巷、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村落保护、保障机制和附录等9个章节,对全省5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和54个传统村落实行特殊保护;示例图集部分以图文形式提出了村容村貌提升的多种、可选处理方法和典型案例,主要包括农宅院落、公共空间、道路街巷、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村落保护等6部分内容。

乡村地区风貌特色化是乡村精神文化的显性载体,也是直接反映地方乡村振兴工作实效和特色的“镜子”。甘肃省自然地理环境差异性突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地方文化多元化明显,《导则》从顶层设计高度思考甘肃未来乡村地区的美好图景,对各地村庄规划编制、乡村环境整治、农宅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和建设宜居乡村、留住美丽乡愁具有重要意义。

一幅地域特色突出、文化多元、环境优美、产业发展、生态宜居的乡村画卷正在徐徐展开,我们坚信,甘肃乡村的村容村貌定能千姿百态,甘肃乡村建设的未来定能生机蓬勃。

规划设计院主要参编人员名单:王春好(总经理、总建筑师)、张岭峻(副总经理、总规划师)、魏孔军(副总规划师)、聂晶(规划一分院)、杨帆(规划一分院)、张维元(规划二分院)、王民昊(规划三分院)、曹钟瑾(规划四分院)、米子文(市政分院)、张欣怡(城市设计分院)


(供稿:魏孔军    聂   晶   责任编辑:田树芬)